2007-10-22 | 小事偶记
上个星期五,在出去办事时顺便在位于生宝路的一家羊毛衫加工店替女儿定做了一条羊毛裤,枣红色的羊毛纱,摸上去手感很好。问了价格,68元一斤,另加加工费,心里很是喜欢,当下就和店主说好了尺码、交付日期等。
回单位的路上,忽然想起忘了付定金了,刚才店主也没说,难道她也光顾了生意忘了定金一事?心里有些不踏实,虽然我前两年也曾在她的店里替母亲加工过两件羊毛衫和自己穿的一条羊毛裤,但那两次我都是主动付了定金的。而现在她会不会因为我忘了付定金而搁置着不做呢?
因为女儿在湖州读书,本来国庆之前就应该替她准备好的,可以让她国庆回校时带去的,前段时间因为天气热而把这事给忘了,这些日子天气有些冷了才想起,这下不能耽搁了,得赶紧办好给邮了去。女儿是个畏寒的人,现在看来那湖州比起宁波来,早晚的温度更低,假如没有一条暖和的羊毛裤还真是不行。当下心想,还好,刚才向她要了联系电话,回单位后马上给她打个电话,说明原委,叫她放心地加工。
谁知回单位后事一多,就忘了此事,待想起已是今天早上,赶紧拿起电话拨过去,接听的人是她,我向她说明了未付定金的原因,她当下就笑了,说:我们做生意也是因人而异的,象你这样的人我是绝对放心的。言下之意就是那天她并不是忘记,而是因为看到我忘了,而她又觉得我是可以信赖的人,所以就不提起了。
听了这话心里有点感动,虽然自己一直对自己的道德、人品等较为自信。但有时候心里也会疑惑,不知在别人眼中自己是怎样的一个人,毕竟自己的感觉与别人的认同是两码事,她的那番话无疑是对我人品的肯定。事情虽然不大,但于我的心情却影响很大,也使我想到,平时无论做什么,一定要诚实、守信,以自己的行动取信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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